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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川区人民检察院2022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22-08-04 10:15:26 来源:通川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点击量:正在读取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通川区检察院职能简介

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保证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定、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定、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根据上述规定,检察机关的法律职能主要包括批准和决定逮捕,提起公诉,职务犯罪侦查,以及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

(二)通川区检察2022年重点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按照“彰显主城担当、争创检察一流”工作思路,“守正创新、担当作为、精业笃行、勇争第一”具体目标,自觉把上级决策部署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紧紧围绕区委“三城三地三片区”发展战略,更加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以高质量检察履职为通川担当首位之责,夯实“支点”底座,加快建设达州促进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二、部门概况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检察院下属单位0个。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通川区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通川区人民检察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1122.95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980.9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数无上年结转金额无项目经费预算和预算口径变化

(一)收入预算情况

通川区人民检察2022年收入预算1122.9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2.9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通川区人民检察2022年支出预算112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2.9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通川区人民检察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122.95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980.9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数无上年结转金额无项目经费预算和预算口径变化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2.95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911.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5.74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66.8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通川区人民检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22.9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889.6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数无项目经费预算和预算口径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911.14万元,占81.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18万元,占7.94%;卫生健康支出55.74万元,占4.96% 住房保障支出66.88万元,占5.9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院(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911.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89.1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39.0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16.72万元,主要用于: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66.8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通川区人民检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22.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27.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95.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通川区人民检察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4.5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市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市级部门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30.3%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轿车6辆,商务车1辆,客车1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用于6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检察办案机要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通川区人民检察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通川区人民检察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通川区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2.67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61.59万元,下降27.46%。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变化。

(二)政府采购情况

通川区人民检察2022年年初预算中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通川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商务车1辆,小客车1。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通川区人民检察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通川区人民检察院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表(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表1-1

 

 

 

 

 

 

 


 

 

 

三、部门支出总表(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表5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表6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表7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院(款)行政运行(项):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通川区人民检察院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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