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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川区检察院建立公益诉讼“检察对话”机制 推动检察机关与监督对象良性互动

发布时间: 2022-07-21 10:56:45 来源:通川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点击量:正在读取

通川区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积极贯彻能动检察理念,探索建立“检察对话”机制,拓展监督方式,提升监督效果。目前,已就相关问题与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家单位开展“检察对话”。

一是以“正式”促“重视”。明确对话流程、对话内容、参加人员、记录记载等要素,提升法律监督活动的严肃性、规范性,促使被监督对象高度重视。“检察对话”主要适用于预防违法行为、调查核实情况、督促履职整改、参与社会治理四种情形,确保聚焦关键、突出重点。

二是以“述职”促“履职”。要求被监督对象围绕监督问题进行全面述职,汇报履职情况,查摆短板不足,提出工作计划,督促被监督对象自加压力,全面、充分履职

三是以“共商”促“协作”。深入了解被监督对象面临的困难,结合情况调整优化监督方案。针对制约整改落实的深层次、普遍性问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协同被监督对象共同进行源头治理,既监督、又支持,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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