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川区人民检察院强化技术性证据审查支持检察办案工作
发布时间: 2017-07-18 11:26:23 来源:通川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点击量:正在读取
近日,通川区检察院技术科通过技术性证据审查,为侦监科办理的刘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提供技术支持,还原了案件真相,有力的促进了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侦监科在办理刘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中,对受害人易平的损伤过程存在争议,须查清其肋骨骨折是否陈旧性损伤,才能做出相应的决定,因此,委托技术科对受害人易平的鉴定意见进行文证审查。技术科受理后,在市院技术处的大力支持下对相关材料进行了技术性审查,发现被害人易平被刘碧荣用装满水的矿泉水瓶砸中致胸部受伤,CT显示:左侧第5、6、7、8肋骨骨折,断端骨痂生长。经综合分析,易平肋骨骨折非陈旧性损伤。
侦监科办案人员采纳了该意见,此次技术性证据审查为办案人员答疑解惑,有效地防止了办案人员对案件事实的错误认定,实现客观、科学、公正办案,保障了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