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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川区人民检察院强化技术性证据审查支持检察办案工作

发布时间: 2017-07-18 11:26:23 来源:通川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点击量:正在读取

近日,通川区检察院技术科通过技术性证据审查,为侦监科办理的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提供技术支持,还原了案件真相,有力的促进了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侦监科在办理刘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中,受害人易平的损伤过程存在争议,须查清其肋骨骨折是否陈旧性损伤,才能做出相应的决定,因此,委托技术科对受害人易平的鉴定意见进行文证审查技术科受理后,在市院技术处的大力支持下对相关材料进行了技术性审查,发现被害人易平被刘碧荣用装满水的矿泉水瓶砸中致胸部受伤,CT示:左侧第5678肋骨骨折,断端骨痂生长。经综合分析易平肋骨骨折非陈旧性损伤。

侦监科办案人员采纳了该意见此次技术性证据审查为办案人员答疑解惑,有效地防止了办案人员对案件事实的错误认定,实现客观、科学、公正办案,保障了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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