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活动日”机关党员与帮扶村社干部共同开展廉政警示教育
发布时间: 2017-05-10 16:38:22 来源:通川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点击量:正在读取
5月10日,在党组书记、检察长熊瑛的安排下,机关党员奔赴碑庙镇大石村与村社干部共同开展党员活动日。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坚定了全体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提升党性修养,增强廉洁意识,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廉洁保障。
活动中,针对目前地方村社干部存在贪污、挪用、侵占、截留扶贫资金和物资的情况,结合最高检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犯罪专项工作,坚持预防先行,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学习会,机关党员和村社干部一起学习了 《顶风违纪近两年 虚开发票填“窟窿”——安徽省五河县纪委查处一起虚列开支报销公款吃喝问题》等典型案例,并告诫他们要时刻保持头脑,自觉夯实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保障扶贫资金和物质始终在“阳光下运行”。学习会后,还组织机关党员和村社干部共同开展了廉政宣誓,将廉政教育延伸到村级组织。
为切实帮扶困难群众,机关党员在活动后为24户贫困户送去鸡苗200余只,鼓励他们要在党的关怀下,自力更生,早日走上致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