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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尽责护公平,有错必纠获称赞

发布时间: 2014-12-31 16:26:23 来源:通川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点击量:正在读取

近日,四川声源商贸有限公司将一面绣有“依法监督纠错案 秉公执法护公平”的锦旗送到我院,对我院积极履行监督职责,为其公司挽回130余万元的损失表示感谢。

    2013年,通川区人民法院受理了牟某与张某、刘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张某、刘某依法应当偿还牟某的欠款150万元。后牟某向通川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通川区人民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张某、刘某在四川声源商贸公司享有股份,遂作出执行裁定直接将该公司的货款收入1302775元认定为被执行人张某、刘某的个人财产并执行给申请执行人牟某。四川声源商贸公司向我院申请监督。我院受理后,通过审查,认为通川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以执代审行为,遂依法向通川区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通川区人民法院采纳我院建议,通过执行回转被执行款1302775元,挽回了四川声源商贸公司的损失。

该案的办理体现了我院立足本职工作,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履行民行监督职责,维护了民生民利,诠释了检察机关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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