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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川区人民检察院强化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信息填录 从源头上把好统计质量关

发布时间: 2014-12-15 14:26:44 来源:通川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点击量:正在读取

2014年以来,通川区人民检察院精心实施全国统一业务系统的应用,从信息填录的内容、责任和审核入手,认真做好信息填录的基础工作,从源头上提高了检察统计质量,信息差错明显减少,准确率、完整率得到提高。

一是坚持全面填录信息。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工作的通知》,实行案件信息全面填录的原则,即在坚持准确、规范、同步填录的同时,突出强调全面填录的要求,要求除录入带“星号”等必填信息项外,对文书反映、工作掌握的其他信息也要填录,尽量详尽。实行案管部门和业务部门互相配合、互相补录的信息填录工作模式,共同确保案件信息的全面。

二是建立填录三级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不同信息填录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划分了案管部门、办案部门的填录范围,建立承办人为直接责任人,内勤为内部审核责任人,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分级负责制。案管负责人在受案审签时做到每案必审案卡,把好受理信息填录关。

三是建立常态化审核机制。强化案管部门的审核功能,在案件流转和文书登记的两个环节,我院案管中心全面审查案卡信息,及时发现错漏并纠正;实行案管员和部门负责人两级审核,共同做好审核关;安排案管员每天网上巡查,案管负责人对重点案件进行抽查,实现案件审核的常态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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