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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川区检察院对一起“代买社保”诈骗案组织开展庭审观摩活动

发布时间: 2022-08-03 11:30:06 来源:通川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点击量:正在读取

        729日,由通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某诈骗案,在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系以代买社保为幌子的诈骗案件,涉及被害人多、涉案金额大、社会关注度高。庭审邀请了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及社保局干部职工、刑事检察部门干警等80余人观摩庭审。党组书记、检察长谢晓鹰现场指导出庭公诉工作。

    庭审中,公诉人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并采取多媒体示证方式分组举证,全面客观出示相关证据,有力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根据合议庭归纳的争议焦点,通过展示详实证据,与辩护人进行有理有据的答辩,有力驳斥被告人当庭翻供行为。经合议庭合议,认为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来源合法、客观真实且相互印证,合议庭全部采信。庭审最后,公诉人针对被告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对被告人进行了深刻的法庭教育,为在场人员上了一场生动的警示教育课。合议庭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张某某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此次观摩庭活动,将庭审现场变为普法课堂,让现场观摩人员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发挥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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