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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检察机关 检察辅助(行政)人员岗位廉政风险 防控工作指引

发布时间: 2020-11-15 12:03:12 来源:通川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点击量:正在读取

达州市检察机关

检察辅助(行政)人员岗位廉政风险

防控工作指引

 

为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落实从严治党治检,从源头上更加有效防治司法腐败,保证检察机关检察辅助(行政)人员依法用权、公正履职、廉洁司法,依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高检院《廉洁从检十条纪律》,结合《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引》,制定本指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检察权、干部人事权、财务管理权,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措施,加强廉政思想教育、强化制度建设、发挥内部监督制约,最大限度地降低廉政风险,减少和预防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及时消除检察机关内部廉政风险隐患,促进廉洁从检,规范检察权运行。

(二)目标任务。根据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形势、新要求,依据部门职责、检察权力清单和职权范围,找准找全检察机关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坚持风险查找与检察工作实际相结合,围绕检察权的实际运用,建立起与检察工作发展相适应、具有本地检察特色的风险防控体系。从源头上有效防控岗位廉政风险,使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更加重视、理解和掌握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基本理念和主要方法,着力构建权责清晰、风险明确、全程覆盖、预警及时、有效管用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长效机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三)工作原则。围绕检察权的使用,坚持全员参与,重点突出,既不刻意拔高,也不随意降低工作标准,不断建立健全检察辅助(行政)人员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在每位检察人员普遍查找风险点的基础上,突出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以及重要部门、关键岗位的检察人员。通过查找检察人员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出现腐败行为的风险点、隐患,做到教育在先,结合惩处,达到有效防止检察辅助(行政)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目的。对于已经暴露出来的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二、防控重点

(一)共性防控重点

重点对以下十个方面共性廉政风险进行防控:(1)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领导和监督职责履行不到位,造成本单位(部门)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在检察工作中,拉赞助或接受馈赠、宴请,产生违反法律和纪律规定等不廉洁问题;(3)违规经商办企业或者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经商办企业谋取利益;(4)在落实三个规定填报制度上,瞒报、填报不及时;(5)有充当司法掮客,替熟人或朋友违规打听案情,谋取个人私利的行为;(6充当老好人,违规打探检察内部重大项目、资金及重要人事任免,收受或索要当事人钱物的情况;(7)对本单位(部门)发生的重大问题,未按规定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错过问题解决的最佳时机,造成严重后果;(8)八小时以外不能规范自己的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造成不廉洁或重大负面舆情等问题发生;(9借领导名义违规办理个人事务,谋取私利;10)对亲属或下属管理不严,出现违法行为及其他不廉洁行为,造成重大舆情或不良后果。

(二)个性防控重点

1.办公室。重点对以下六个方面进行防控:(1)文件收发、传阅、保管、流转等工作中,不严格落实保密规定,出现失泄密的情况;(2)档案管理不规范,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私自出借档案,出现丢失或损毁,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3)印章管理不严,违规使用印章或印章被盗用、丢失;(4)未按规定,超规格、超标准组织会议,或借办会之机为他人谋取利益;(5)利用在领导身边工作的便利,为委托人谋利或变相谋利;(6)其他泄露工作秘密,造成不廉洁问题发生。

2.计划财务装备部。重点对以下八个方面进行防控:(1)违规私设小金库”“账外账,坐支、截留、挪用资金、公款私存;(2)财务人员对经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存在票据不真实、附件不齐全、审批程序不完善的支出;(3)违规发放奖金补贴;(4)国有资产管理混乱,资产不入账、违规占用处置资产;(5)政府采购、招投标不按规定程序,接受相关单位和个人吃请、和他人串通暗箱操作,索要钱物;(6)食堂管理人员接受供货商吃请、菜品以次充好,虚列支出;(7)违规使用公车、公油私加、私车公养、虚报费用;(8)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违规报销用公款购买地方名贵土特产、高档烟酒、礼品,公款旅游、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等费用。

3.检务督察部。重点对以下六个方面进行防控:(1)在督察检察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及上级检察机关的规定、决定时,不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弄虚作假,甚至故意隐瞒;(2)对干警的警示教育不深入,浮于表面、流于形式,督促检查走过场;(3)在开展执法督察过程中,接受当事人说情吃请或收受钱物等情况;(4)在检察官追责惩戒工作中,检务督察人员对办案业务不熟、监督工作能力欠缺,造成畸轻畸重的情况;(5)在内部审计过程中,怕得罪人,过不了人情关,或接受请托人吃请,不敢坚持原则,大胆开展内部审计工作;(6)在巡察工作中,存在工作开展不扎实、不能精准发现问题,发现问题不敢逗硬的情况。

4.检察技术信息部。重点对以下两个方面进行防控:(1

在技术办案中,受当事人说情影响,接受当事人吃请、贿赂,造成出具的意见不客观、真实;(2)在信息化建设中招标、购置设备、器材等过程中,拟定的招标技术参数设置有倾向性、限制性。

5.政治部司法警察支队。重点对以下三个方面进行防控:(1)司法警察执行司法办案任务中,受到人情、金钱诱惑,泄漏案件秘密、通风报信等;(2)使用警械时出现伤人和在训练中出现枪支遗失、械具使用等安全隐患;(3)送达法律文书发生拖延、遗失、损毁等安全事件。

6.政治部干部处。重点对以下五个方面进行防控:(1)在选人用人上,容易出现跑风漏气、考察不严的现象,对拉票、贿选等不能及时发现、报告制止,存在其他违规操作的情况;(2)在工资、津补贴办理过程中,办理工资标准不一、发放津补贴政策把握不准确;(3)在公招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过程中,接受当事人请托,谋取私利的行为;(4)违规向培训机构泄露公招考生的信息,谋取个人私利的行为;(5)在管理人事档案过程中,伪造涂改干部人事档案等情形。

7.政治部宣传处。重点对以下三个方面进行防控:(1)在对外宣传工作中,对热点、难点问题情况不明、把关不严,未经审核,随意发布信息,造成不良影响;(2)搞照顾、搞平衡,接受当事人吃请,在奖励工作中,存在不符合表彰奖励要求,而被表彰的情况;(3)在意识形态上,对外宣稿件把关不严,致使文章内容出现违背党和国家基本方针、政策、法律的情况。

8.政治部综合处。重点对以下三个方面进行防控:(1)在自行举办讲座、组织去高校参加培训的相关费用管理上,发生超规定、超标准使用的情况;(2)借培训之机,公款吃喝、旅游的情况;(3)在对口援藏援彝工作中,涉及资金财物的管理上,不按规定保管、移交,违反规定擅自处理的情况。

9.机关党委。重点对以下五个方面进行防控:(1)在党员管理上,违反规定程序发展党员,谋取不正当利益;(2)在工青妇活动场所选定及经费使用上,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3)不按规定上缴、开支党费和工会会费,违反规定擅自收缴、管理和使用;(4)在工会慰问资金的管控上,存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5)在管理捐赠款物上,不按规定保管、上交,违反规定擅自处理。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廉政教育。深入开展检察机关内部廉政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全面认识自身面临的廉政风险,增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持把廉政教育贯穿于检察人员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从正反两个方面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警钟长鸣。坚持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把创先争优、廉政理论学习与廉政文化渗透相结合,运用多种教育形式,提高教育效果,增强干警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

(二)持续正风肃纪。把解决四风问题作为防控廉政风险的经常性工作来抓,不断促进检察机关廉政建设。检察机关的廉政风险,在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干警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有些干警严重存在攀比思想,在检察工作中,容易发生接受宴请和收受贿赂,甚至有的充当司法掮客,收受或索要当事人的钱物的情况。要狠刹检察辅助(行政)人员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并且把它作为一项经常性的思想工作来抓,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决心,确保检察机关防控廉政风险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落实三个规定要明确《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对检察人员的保护性政策导向,引导广大检察人员从要我填我要填转变。要进一步简化填报方式、强化保密要求,实现填报方式从不便填方便填转变,将制度要求落到实处。

(四)开展常规监督。一方面,要加强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招投标、大额资金使用情况监督工作。另一方面,通过开展节假日期间的督查检查活动,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法违纪乱象,特别是对检察干警八小时外行为的明察暗访,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禁酒令禁赌令、领导干部漏报、瞒报个人重要事项等问题的监督,要成为常规性的监督,旨在倡导检察干警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做到自省、自警,从细微处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检纪两道防线,从源头上,纯洁检察内部环境。

 (五)畅通举报渠道。将廉政风险防控与公开承诺相结合,组织干警填写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和防控措施表,定期对部门潜在的廉政风险进行分析,适时提出廉政风险防控建议;通过检务公开栏等方式切实抓好公开承诺,及时进行全院公开和对外公开,促进干警在互相监督的同时,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设立专门的廉政举报箱,方便群众举报干警不廉洁的问题,依靠人民群众的监督实现抓早抓小,促使干警产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行动自觉。

(六)严格责任追究。腐败是一种顽疾,如果不用制度进行约束、用纪律进行惩戒,就会继续蔓延开来,甚至还会愈演愈烈,因此,要有力防控廉政风险,必须严格责任追究,做到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发挥本院纪检监察、检务督察的监督作用,有效发动每个检察干警都参与到监督中来。哪个部门发生廉政方面的问题,除本人要受到处理外,还将视情对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进行问责。检务督察部门适时做好廉政风险防控专项督察,及时发现问题苗头,对故意违反廉洁纪律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廉政风险防控纳入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清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统筹抓好落实。要高度重视检察辅助(行政)人员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党组书记、检察长要牵头抓总,及时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对于重要问题、难点问题要亲自抓、亲自管,切实把责任落到底、落到位。其他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岗位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各部门要将严格落实本部门和本条线检察辅助(行政)人员廉政风险防控责任,作为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组织落实。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党建、组织人事、检务督察、案件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强化廉政风险监督管理,形成防控合力。检务督察部门指导、督促各部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通过执法督察及时发现检察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定期研究分析违纪违法案件,总结教训,发现薄弱环节,提出对策建议,及时查漏补缺。

(三)强化检查监督。要把检察辅助(行政)人员廉政风险防控作为落实两个责任重要内容,纳入检察工作考核指标体系,采取自查、抽查和评议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出现的问题。要加强对基层检察院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对遗漏重要权力事项、风险查找不全面、防范机制措施不到位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公开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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