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今天是 2024-04-20  星期六


公示公告>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6-04 10:48:55 来源:通川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点击量:正在读取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保证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案件,行使检察权。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定、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定、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根据上述规定,检察机关的法律职能主要包括批准和决定逮捕,提起公诉,职务犯罪侦查,以及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

(二)2019年重点工作。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2019年全县工作的总体部署,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紧紧围绕市检察院和区委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强化检察监督,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发展,为通川区实现“率先突破,领跑达州”奋斗目标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部门概况

通川区人民检察院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通川区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通川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收支总预算1482.19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46.3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检察官绩效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通川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收入预算1482.1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通川区人民检察院本年支出合计1482.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0.26万元,占75.58%;项目支出361.93万元,占24.42%。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3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4.13万元、农林水支出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8.19万元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通川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82.19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46.31万元,主要是工资调整、检察官绩效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1.5 万元,占81.0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37万元,占9.0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4.13万元,占3.65 %;农林水支出4万元,占0.27%住房保障支出88.19万元,占5.9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 (项):2019年预算数为839.57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项):2019年预算数为63.99万元,主要用于:检察工作的通用项目支出。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支出。

3.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05.00万元,主要用于:聘用司法辅助人员专项经费支出。如:司法辅助人员工资、社保等支出。

4.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7.39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警察执勤支出。如:司法警察执行公务执勤费用等支出。

5.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79.25万元,主要用于:绩效考核(员额内检察官)支出。如:员额内检察官绩效考核等支出。

6.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6.3万元,主要用于:派驻纪检工作经费支出。如:纪检组日常办公等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  134.3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54.1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扶贫经费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88.1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通川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14.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41.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通川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4.5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万元。

通川区人民检察院单位单位现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轿车7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工作调研、脱贫攻坚、接待重要客商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通川区人民检察院单位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通川区人民检察院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7.26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4.36万元,减少2.88 %。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通川区人民检察院安排政府采购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通川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8辆,其中,公务接待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目标设置情况

1.专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专项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年初预算下达专项297.94万元、保留专项5.96万元。同时,对2019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的绩效目标进行设定。(含保留专项,剔除涉密项目)共设定完成专项预算项目5个,包括:聘用司法辅助人员专项经费、干警值勤岗位津贴、绩效考核(员额内检察官)、派驻纪检工作经费、干警加班津贴,每个专项预算绩效目标5个,涉及财政资金303.9万元(下达及保留专项之和),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9年开展的主要任务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设定。共设定完成任务数4个,包括:聘用司法辅助人员专项经费、干警值勤岗位津贴、绩效考核(员额内检察官)、派驻纪检工作经费(按任务数名称分别填列),每个任务绩效目标5个,涉及财政资金297.94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单位除专项支出以外的项目支出。

3.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年初申报的专项预算项目。

4.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驻村扶贫工作组开展扶贫工作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工伤、生育、失业保障的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他等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通川区检察院新媒体矩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