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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通川区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18-07-24 14:41:08 来源:通川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点击量:正在读取

达州市通川区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达州市通川区检察院主要工作职责是:

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保证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案件,行使检察权。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定、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定、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根据上述规定,检察机关的法律职能主要包括批准和决定逮捕,提起公诉,职务犯罪侦查,以及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

二、编制人数93名(其中:政法编制86人,工勤编制7人);在职人员84人(其中:政法编制77人,工勤编制7人),退岗待退2人,离退休人员36人。

三、单位固定资产总额943.8691万元。

四、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335.8774万元,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335.8774万元。2018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数1085.877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34.2574万元、公用支出151.62万元。

五、单位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总额250万元,其中:

1.聘用司法辅助人员专项经费共:105万元;

2.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工作经费共:8万元;

3.干警值勤岗位津贴共:8万元;

4.检察官绩效考核共:129万元。

 

 

通川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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