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今天是 2024-04-19  星期五


检察新闻>本院动态>

通川区检察院立案监督全市首例 “老油”火锅案反响热烈

发布时间: 2017-12-20 16:56:13 来源:通川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点击量:正在读取

近日,通川区检察深入贯彻落实年初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开展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立案监督工作,立案监督一起全市首例使用“老油”火锅案,CCTV4中国新闻栏目手机网易网、达州新闻网、达州日报网等新闻媒体相继报道了这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经查,201745日,通川区食药局在检查中发现通川区西外南渝门自助火锅城将顾客食用后的火锅锅底,通过簸箕分离、开水煮沸等方式提炼加工老油(俗称口水油),后将老油用来配置火锅底料直接给顾客食用。我院接到区食药局案情通报后,迅速启动快速反应机制,会同区公安分局提前介入,引导区食药局全面收集、固定证据。

使用老油是火锅行业潜规则,群众的容忍度较高,此类案件入刑在我市尚无先例,该行为是否应当作为犯罪论处,相关部门举棋不定。我院侦监科在准确研判法律后,认为对此类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行为应当零容忍多次召集区食药局、公安分局召开联席会,消除认识分歧,达成共识。随后,我院依法向区食药局发出《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要求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立案侦查。

随后,该案迅速被刑事立案,我院随即作出批准逮捕决定1130日通川区法院审理后当庭判处被告人王树勇、唐鹏犯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均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万元同时在缓刑考验期内,禁止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通川区检察院新媒体矩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