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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川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16-10-25 10:02:03 来源:通川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点击量:正在读取
附件1
通川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决算
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我院的主要职能是
对叛国案件、分裂国家案件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对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以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
(二)我院2015年主要工作成效
1、依法履职,促进社会和谐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严重经济犯罪和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批捕杀人、抢劫、强奸、聚众斗殴等犯罪32人,起诉25人;批捕毒品犯罪92人,起诉102人。妥善处理涉众型经济犯罪,办理非法集资类案件5件,涉及受害人2000余名,犯罪金额1.5亿元。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在办案工作中,注重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一是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决定不批捕16件28人,决定不起诉21件31人;二是积极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同类案件指定专人办理,提高工作效率,今年共快速办理了80件轻微刑事案件,集中开庭14次;三是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创新开展委托公益律师开展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工作机制,共委托公益律师开展社会调查3次,减少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的批捕、起诉和监禁,不批捕4件6人,不起诉2件2人。
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办理刑事和解案件3件,民事申诉和解案件1件,司法救助刑事被害人7人,发放救助金4.8万元,积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协调解决诉求问题18起,连续5年实现涉检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零纪录。
2、积极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促进政务清廉
加大打击力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法律使命感惩治腐败,2015年查办职务犯罪17件19人,其中大要案16件,贪污贿赂案13件14人,渎职案4件5人,移送起诉15件17人,为国家挽回损失810余万元。
“精准”预防职务犯罪。我院不断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推进职务犯罪预防“精准化”,一是制定内部《侦防一体化实施办法》,充分发挥侦防一体协作功效,预防部门共介入侦查活动13次,发出检察建议4份,并获全省“三等奖”。二是创新开展预防服务,在全市率先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引入工商企业登记管理,向工商部门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文书336份。三是开展“订单式”预防,今年以来,我院有效开展个案预防5件,开展行业预防6次,专项预防12次,依托派驻检察室开展“护农”预防教育和法律咨询,宣讲涉农职务犯罪预防12场。
3、强化诉讼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切实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和民事行政监督。我院不断强化诉讼监督工作,2015年在刑事侦查监督中,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案5件5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件7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行为10件,追诉漏罪漏犯14人次;在刑事审判监督中,提出抗诉2件,书面纠正审判活动违法行为6件;在民事诉讼监督中,受理裁判监督案件54件,办结39件,办理民事行政执行活动违法情形监督案件9件,办理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情形监督案件61件,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5件,加强行政执法违法检察监督工作,全年共办理3件公安机关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执法违法案件。
着力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在刑罚执行监督中,开展监外执行专项检察4次,清理辖区监外执行罪犯240人,发现和提出纠正监外罪犯脱管、管理和教育矫治活动违法行为28人次,向司法局提出撤销缓刑建议书和收监检察建议书7份。
4、夯实检察基础,促进全面发展
科技强检。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和科技装备建设,完成涉密信息分级保护、远程提讯系统、远程接访系统、两法衔接平台系统等建设工作,积极推动电子检委会会议室建设,以现代科技打造新型检委会会议室,突出实效,重在应用,重点加强职务犯罪侦查等业务部门科技装备建设,购置同步录音录像等设备,提高检察工作科技含量。深化信息化应用,强化技术保障,围绕“统一业务软件”、“电子卷宗系统”、“两法平台”等应用,加强人员培训,迅速适应信息化办案模式。
检务公开。制定22项检务公开制度,积极打造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彩信新媒体公开平台,2015年我院发送微博微信200余条,发送手机短信10余次。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740条,法律文书194件,重大案件信息23条,电子卷宗系统投入使用,制作电子卷宗400余卷,制定《人大代表联络全覆盖工作方案》,联系人大代表130余人次。加大司法便民投入,为案管大厅配备设备,完善触摸屏查询、电话查询、网上查询、律师接待“四位一体”的查询机制。
二、部门概况
我院政法编制为86人,工勤编制7人,实有政法编制人数为85人,工勤编制人数4人。内设16个科室,派驻复兴、罗江两个检察室。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通川区人民检察院收入决算总额为1188.7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88.79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254.41万元,主要原因2015年较2014年增加了司法辅助人员的费用以及因新招录干警增加的工资等。
2015年我院支出决算总额为1188.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8.57万元,项目支出400.22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254.41万元,主要原因2015年较2014年增加了司法辅助人员的费用以及因新招录干警增加的工资等。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我院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完成日常办公、办案,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等检察业务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检察院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办公、办案支出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特定的检察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罗列类级全部功能分类)。
公共安全支出1188.7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办公、办案、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开支。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通川区人民检察院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通川区人民检察院公务接待费决算1.4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接受检查、联系工作等方面共计25批次、300人次的公务接待活动。较上年决算下降46.5%,主要原因是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通川区人民检察院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22.66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2.66万元,购置经费较上年决算下降100%,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决算下降28.9%,主要原因是2015年无新增车辆,我院2015年严格控制运行维护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院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20.1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我院2015年政府采购货物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9.84万元,货物采购财政性资金决算9.8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院2015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车辆数合计:1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附件:表1.收支决算总表
表1-1.收入总表
表1-2.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2-1.人员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表2-2.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表2-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表3.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