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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是检察机关与有关主(监)管部门共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的成功实践。它的创新价值在于运用信息论指导和计算机技术,构筑客观、稳定、长效防控职务犯罪的屏障,实现专业预防与综合治理的结合、技术预防与制度预防的结合、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的结合以及事后惩治与事前防控的结合。

●检察机关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把1997年10月刑法修订实施以来由检察院立案侦查并经法院作出生效判决的所有领域的个人行贿、单位行贿、对单位行贿、介绍贿赂犯罪案件信息,以及行贿行为的信息集中分类、整合起来,形成行贿犯罪档案库,接受社会单位和个人的查询,形成社会监督。

●检察机关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受理社会单位和个人的查询,对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进行查询,向查询人提供查询结果。

●有关主(监)管部门或业主单位根据检察机关提供的查询结果,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限制准入取消投标资格、降低信誉分或资质等级、中止业务等处置,加大行业或市场准入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