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网上办理温馨提示

1、请登陆www.tcqjcy.gov.cn网站,进入“行贿犯罪查询”页面点击“网上申请”后认真填写网上申请基本信息,提交后系统就会自动把信息发送到我院网站的安全数据库中。通过我院阳光检务大厅的窗口提交查询申请资料的也必须同时进行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2、请将申请资料扫描成PDF格式后上传到“网上申请基本信息上传附件”一栏,申请所需资料如下:
(1)查询申请书(请点击下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法定授权委托证明书(法人签字、盖章);
(6)查询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7)查询个人的,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8)企业住所地不属我区的,须提供参加我区的项目投标证明材料。
注:上述申请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3、领取结果告知函方式:网上提交申请1个工作日后,您可通过“办理情况反馈及验证”一栏输入被查询单位名称和密码,查询办理进度情况。如未通过审核的,请及时根据反馈意见补齐材料后重新申请;资料通过审核的,请在办结后三个工作日内,带申请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我院阳光检务大厅文明号窗口领取查询结果。
4、网上核实告知函真伪:我院会将出具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扫描上传到网上,招标机构可通过被查询单位名称和密码(已附在结果告知函上)上网核实。
5、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我院请求复核。我院在接收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复核结果。
6、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7、查询专线:0818-12309     0818-5713502 互联网址:www.tcqjcy.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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